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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晶:云南“新儿规”发布,为1100万儿童绘出美好明天

时间:2022/7/8 9:06:36|点击数:

  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以下简称“新儿规”),这是云南省制订实施的第四个周期的儿童发展规划,提出到2030年云南省儿童发展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共设置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包括70项具体目标和87项策略措施,作为指导未来十年云南省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为云南省1100万儿童的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与上轮“儿规”相比,“新儿规”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领域设置上均有较大突破,亮点多多。

  一、将儿童发展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虽然“儿规”的制定本身就代表了政府对儿童发展事业的责任担当,但此前“儿规”只基于儿童的独立主体性对其为独立人权利的实现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并未明确指出儿童与国家的关系。“新儿规”首次将儿童发展与国家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明确指出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和见证者,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一提法强调了儿童的社会性,对儿童发展事业的意义与功能进行了极大提升,儿童发展不仅是个人和家庭大事,更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儿童是民族复兴的希望所在,是国家富强的根本基础,未来十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云南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新儿规”的制订,就是要举党委政府和全社会之力,通过制度性的安排,确保所有儿童能够顺利成长为身心健康、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新时代建功立业。

  二、坚持党对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首次将“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写进章的标题,并分专节对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设置专门章节规划儿童事业发展,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基础不断得到夯实。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发展事业,在四轮“儿规”的制定与执行中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牢固成熟的儿童工作机制。《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儿童发展写入文化、民生和社会治理篇章,省委省政府还出台了多项事关儿童发展的政策,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广大少年儿童正在茁壮成长。

  三、坚持儿童优先原则。1990年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上首次提出儿童优先原则,要求各国政府为所有儿童提供生存和正常发展的基本保护,中国政府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签署《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根据文件要求,我国即开展制定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儿纲”),此后,儿童优先原则作为核心原则在四个周期的“儿纲”中均得到了体现。由云南省政府制定执行的四个周期“儿规”也充分体现了儿童优先原则,其所设置的领域目标和策略措施均充分考虑到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成长的特殊性,从政策制度上予以优先保障。在“新儿规”中,儿童优先还体现为:一是针对儿童发展存在的新问题新挑战,增设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更为全面系统地保护儿童;二是在各领域特别强调儿童优先的使用,包括:在“儿童与健康”领域要求在医疗健康服务中“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在“儿童与安全”领域要求在省州(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中考虑儿童优先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在“儿童与福利”领域要求将儿童福利供给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在“儿童与环境”领域提出应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充分纳入儿童优先原则,并考虑到儿童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脆弱性,要求预防及处置此类事件时优先考虑儿童特殊情况、优先满足儿童需求。

  四、注重儿童全面发展。与上轮“儿规”相比,“新儿规”所指的“全面发展”有了更为丰富的含义:一是身体与心理的全面发展。“新儿规”提出要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在“儿童与健康”领域,对儿童身体发展提出具体目标;同时提出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目标,并要求建立儿童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提供者的能力;此外,“新儿规”首次提出“儿童性教育”和“儿童性健康服务”的概念,以此取代上轮规划中使用的“青少年生殖健康”,并要求建立儿童可及的性健康服务,这一提法更为符合儿童的生命发展、性发展和认知发展规律,可说是一大进步。二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儿童与教育”领域,将立德树人作为首要目标,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涵盖0-18岁儿童全方位教育目的,明确提出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

  五、充分融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定位。一是融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定位,在“儿童与教育”领域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具体目标,通过在儿童不同成长时期开展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教育,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植于儿童内心。二是融入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在“儿童与环境”领域将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作为具体目标,通过在校园内外开展符合儿童特点的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儿童的生态文明意识,树立儿童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三是融入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定位,在“儿童与环境”领域将面向南亚东南亚地区开展儿童事务国际交流与合作作为具体目标,通过各项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云南省周边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儿童的友好交流,承担大国责任,推动区域儿童发展,提升我影响力。

  六、着力解决云南儿童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云南省“新儿规”的70项具体目标中有6项高于国家纲要水平,分别是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是儿童生存与发展的核心指标。在上一轮规划中,这些目标虽然总体已经达到国家要求,但存在各地州发展不平衡、整体趋势有波动等问题,必须引起重视。此轮“新儿规”将这6个指标提升到高于国家水平的位置,意味着未来十年将在这些短板弱项上加大力度,投入更多资源。直视问题迎难而上,高标准高要求攻克难关,既彰显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的决心与信心,也体现出对儿童发展事业的责任与担当。

  (乐动体育(中国)官方网站,LEDONG SPORT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 杨晶)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